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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失信典型案例汇总


李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基本案情 李某因民间借贷纠纷经法院生效调解书确认偿还张某借款5万元,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李某仍未还款,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李某,其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法院依法将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在县城失信公交站台上予以曝光。不久,李某因惧怕被亲朋好友在人流密集的公交站台上看到自己的失信信息,深感“丢不起面子”,主动联系法院和申请人,一次性付清了全部欠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典型意义 本案凸显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公开曝光措施的巨大威慑力。通过利用公共场所曝光形成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道德约束,精准击中失信被执行人“好面子”的心理,有效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彰显了“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导向,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刘某与黄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基本案情 刘某与黄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告黄某赔偿原告刘某各项损失23513元。判决生效后,黄某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

执行过程 申请人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即向被执行人黄某发送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经网络查控、传统查控等方式,均未查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法将黄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黄某因日常生活等方面受到限制,迫于失信惩戒的压力,主动履行全部案款,法院依法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典型意义 通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惩戒措施,有效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体现了失信惩治机制的强大威慑力,彰显了执行工作的强制性,捍卫了司法裁判的权威,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陈某与王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陈某与和王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告王某向原告陈某支付装修款10000元。

执行过程 因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执行法官做工作,向被执行人讲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律后果后,被执行人当庭表示,请求法院暂不对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宽限3日筹钱,后被执行人王某如期汇款,案件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法院通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强力震慑拒不履行者,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切实兑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

李某与杨某、段某借款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李某与杨某、段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告杨某和被告段某支付李某欠款18万元及利息。

执行过程 首次执行因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终结执行。后因被执行人未按照协议履行支付义务,于2025年3月27日立案恢复执行。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杨某、段某,二人均表示没钱。执行人员依法查控被执行人杨某、段某名下银行存款、房产、车辆信息,依法扣划执行款147000元并发放给申请人李某。因被执行人拒绝履行剩余欠款,依法将杨某、段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文书送达被执行人。被执行人迫于失信惩戒压力,主动联系申请人协商一次性给付80000元,解除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最终该案案结事了。

典型意义 该案执行法官通过高效、公正的执行工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关怀,不仅实现了个案正义,还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法治环境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体现了法律的权威性,确保法院判决得到有效落实,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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