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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执行僵局到主动腾退


浉河区人民法院巧用拒执罪预告机制解难题

本报讯(张倩茹)近日,浉河区人民法院巧用涉嫌拒执罪预告机制,经过数次艰难沟通,完成一起涉案房屋腾退工作。

2015年3月,周某与某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借款240万元用于购房,并由周某、张某某、胡某、张某等4人共同提供房产抵押担保。因贷款到期后被告没有还本付息,银行遂诉至法院,浉河区人民法院判令周某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另外3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4被告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查封了4被执行人名下的抵押房产。因无人竞买,法院裁定将上述房产以流拍价393万余元抵偿申请执行人债务。然而,被执行人周某和张某某(房屋实际居住人)拒不搬出该房屋,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这一困境,近日,浉河区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明确指出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拟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此前一直消极对抗执行的被执行人看到预告书后,态度发生明显转变。最终,在承办人多次沟通和法律威慑下,被执行人周某和张某某主动将房屋内物品清空,并将房屋交付法院,完成了腾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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