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粱大卫 朱雨薇
“这么多年的集体鱼塘终于得到分红了,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在潢川县谈店乡牌坊村,一位村民拉着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
农村集体“三资”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物质基础。今年以来,潢川县纪委监委在全县持续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4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对照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台账,深入各村实地调研、访谈村民。该县纪委监委第二专项监督检查组在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了谈店乡“三资”管理台账里隐藏的“猫腻”,牌坊村杨营村民组一处集体鱼塘近10年未产生任何经济效益。
专项监督检查组经了解得知,该鱼塘目前由牌坊村党支部书记刘某某承包。发现问题线索后,专项监督检查组顺藤摸瓜,到杨营村民组实地走访群众,对该鱼塘的性质及收益等情况进行初步摸底,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调取牌坊村集体“三资”登记、处置等相关资料,询问村干部了解鱼塘的详细情况。
专项监督检查组经过调查,刘某某在承包村集体鱼塘时,没有按照“四议两公开一备案”管理流程,而是利用“小微权力”承包村集体鱼塘,一直未按约定向杨营村民组村民支付鱼塘承包费,侵害群众利益,仅在部分年份清塘打鱼时给予杨营村民组在家村民每人5至10斤鱼。情况调查清楚后,该县纪委监委立即对刘某某进行立案审查,责令该村将鱼塘按集体“三资”管理办法重新发包,并追缴1.56万元鱼塘承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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