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易怀莹)截至10月31日,光山县通过三个数据库的信息比对分析,历时半年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义务教育阶段“一补”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目前已全部结束,共处置问题线索511条,退缴资金51万元。
此次专项检查,由光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县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检查时重点围绕学生父母是否是公职人员、家庭是否有车辆、县城是否有房产等3个方面,将所涉及的6所高中6340名学生、50所中小学的6434名住宿生的学生信息,分别与县人社局社会保险参保数据库、县公安局车辆登记数据库和县住建局房产登记数据库进行“一对一”的信息比对和分析,发现问题线索511条,目前已全部完成初核,共责令退缴违纪资金512750元。同时,县教体局对4名审核把关不严、严重失职的班主任给予警告处分,对4所学校具体负责助学金认定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警示约谈,责令37名班主任写出深刻检查。
“针对在检查中发现按指标发放、助学金当奖学金发放、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我们将督促县教体局和学校及时开展以案促改,建立长效机制,堵塞漏洞。”光山县纪委监察委相关负责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