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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实履职尽责 打造法治潢川


——潢川县检察院服务大局促发展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夏青云 张诗绮

5年来,潢川县检察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平安潢川、法治潢川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聚焦发展大局 着力提高服务成效

“少小村边白露河,白露河上鹭鸶鸣。”这句被河畔居民广为传唱的歌词生动地描写了白露河美丽的风光。白露河是淮河的一级支流,古称淠水,全长150千米,主要位于潢川县境内。这条河滋养过半数潢川人,是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重要水源。

然而,2017年春节过后,有群众向潢川县检察院反映,白露河部分河段水质污染严重,给附近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危害。

接到群众举报后,该院结合正在开展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立即依法介入调查。环境资源检察科两名干警徒步数公里沿河走访,发现白露河潢川县段沿岸养殖场众多,养殖户们为了降低成本,长期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白露河,导致河道严重淤堵,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现在正是汛期,河水流量增大,这些生活垃圾随时都会向下游蔓延,污染淮河水体,影响两岸居民的生活。”潢川县检察院检察长陈晓东意识到事情重大,立刻向潢川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书。

潢川县环保局迅速落实检察建议,经过5个月的综合整治,如今的白露河已恢复了碧水清波、河畔树绿草丰的美丽风光。

5年来,潢川县检察院始终把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重大使命,自觉强化服务意识、找准服务方向、增强服务效果。该院配合该县经济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设立了服务产业集聚区检察工作站;成立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设立环境资源检察科,确定“一河清水,一方宜居”工作主题,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检察工作。

聚焦平安建设 着力维护社会稳定

“阿姨,我这个月的工资发了,还拿到了奖金,好开心!谢谢您给我的帮助。”看着小雨(化名)发来的微信,案件承办人备感欣慰。

小雨是潢川县人,家中有姐妹四人,她排行老二,家境极度贫寒。辍学后,小雨结识了毒贩陈某等人。在陈某的怂恿和蛊惑下,涉世未深的小雨开始吸食毒品,渐渐地,小雨逐步沦为陈某贩毒的帮凶。2016年3月,陈某和小雨先后落网。

案件很快被移送到潢川县检察院办理。第一次提审时,小雨对犯罪事实避重就轻,三缄其口。承办人决定启用“潢川县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四诊法”中的“案中倾力急诊”。小雨慢慢悔悟,由抗拒司法变为供认不讳。2016年10月,经潢川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潢川县法院经审理,判处小雨有期徒刑一年。

小雨刑满释放后,承办人及时联系到她和她的父母,并展开帮教。小雨也不负众望,工作踏实,学习认真。在感受到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的快乐后,小雨第一时间给承办人发了微信。如今的小雨正走向新的人生。

5年来,该院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成立专门机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建立“牵手阳光”心理咨询室,创新普法教育模式,依据真实案例制作了《孩子,让我们一起走》等一批原创微电影,被市文明委、市检察院选为普法教材。

聚焦反腐倡廉 着力惩防职务犯罪

5年来,潢川县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反腐倡廉总体部署,积极发挥检察机关的惩治和预防作用,营造廉洁政务环境。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该院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3件100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200余万元。

注重查办反渎职侵权犯罪。该院重点查办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渎职侵权犯罪,共立案侦查各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2件43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该院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对政府重大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开展法律监督,促进招投标公开公正。

聚焦阳光检察 着力强化自身监督

“我错了,我马上就改。”近日,该院交叉评查小组对案件承办人小李约谈时,小李不停地道歉。原来,评查员在评查小李办理的一起企业欠薪案时发现,该案的案件审查报告、起诉书、举证质证提纲等均载明该企业成立于2016年6月19日,却在成立之前的2016年4月欠陈某等4名工人工资4万余元。经查,原来是小李把企业成立时间由2015年错写成了2016年。评查小组反馈该事后,小李意识到了自己的粗心,表示将认真改正。

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提高员额检察官的办案水平,该院与兄弟检察院建立案件交叉评查机制,交叉回避评查案件。

通过交叉评查,该院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依据案件评查整改责任追究制度,该院对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等问题,采取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方式问责,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严格依纪依规处理。

5年来,潢川县检察院始终保持了全面、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该院控告申诉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该院第三次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该院检察长陈晓东表示,今后一个时期,该院将以正确的思想引领为先导,以“务实重干、提质增效”为主题,以“创新亮院、规范管院”为举措,以“整体推进、争创一流”为目标,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推进平安潢川、法治潢川、美丽潢川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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