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健 潘虹)为有效打破“涉公”主体案件执行僵局,潢川县法院以“春雷行动”影响为契机,开展专项执行行动,采取多渠道曝光、全方位执行等措施,对失信公职人员进行信用惩戒和严厉打击,全力破解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的各类案件,让公职“老赖”遭遇执行“寒冬”。
申请人胡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审理判决张某一次性支付胡某房屋租赁费20000元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张某未能自觉履行义务。2017年1月,胡某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给付,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后执行法官又多次电话联系和到单位找被执行人张某,其要么不接听电话,要么躲而不见,以致执行终未结果。此时鉴于被执行人张某系特殊案件的在职公职人员,经执行局研究并报院领导批准后,决定对其采取失信曝光、向所在单位发通报、采取司法拘留甚至以涉嫌拒执犯罪将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等多种惩处手段予以强力执行。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和威慑,被执行人张某主动到法院与申请人胡某协商解决,最终在申请人自愿让步的前提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该案的圆满执结,充分体现了信用惩戒和严厉打击的执行威力,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司法的尊严和权威,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该院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还将继续公开曝光“公职老赖”,多部门联动,合力出击惩治。同时,加强干部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公职人员失信惩处机制;完善公职人员诚信监督机制,决不能让公职“老赖”肆意践踏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