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迎春

2月22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里面明确提到,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也就是说,8月31日有可能不再是小学入学铁定的截止日期了。方案出台后,引起了全国热议,有些人认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截止时间改到12月31日比较合理,而有些人则不支持更改,笔者认为这个截止时间不应该做硬性规定,而应该由家长根据孩子自身情况做弹性选择,原因有以下两点——

其一,每一天都有孩子出生,而每个家长的想法也各异,不管如何规定都会有家长不满。如果截止日有硬性规定,则有的准家长会为了这个入学截止日而强制性地提前或者推迟生产日期,这样就会显得很不人性化。有的家长由于主客观原因希望孩子早点入学,有的不希望孩子的智商开发得太早,因此希望孩子迟点入学。如果将截止日期做硬性规定,总有很多家长不满,如果不做规定让家长自己做弹性选择,显得更人性化一些。

其二,每个孩子的心智发育不同,接受知识的能力也不同,如果将孩子的入学时间做硬性规定会有些不合理。同是6周岁的孩子,有的孩子的生理、心理条件都未准备好去接受一年级的系统化学习,无论是从握笔、专注力、模仿力,还是从理解力等方面考虑,都不能很好地接受一年级教育。而有的孩子,尤其是女孩子往往比同龄男孩心智发育得稍微成熟些,那么他们即便在8月31日之后出生也完全具备了上一年级的能力,那么,为何要延迟他们的上小学时间呢?完全可以根据家长的意见对孩子入学时间做弹性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