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金奇)去年以来,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要求浉河区法院以打击拒执犯罪为解决执行难的重要工作抓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利用好这一最严厉的惩戒措施,不断加大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形成对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被执行人的打击高压态势。

该院一是在刑事审判庭成立专门合议庭,与执行部门共同做好打击拒执犯罪工作,加快审理进度,做到快立、快审、快结。二是严肃问责机制,按照之前向信阳市中院所立“军令状”的要求,年终对该问责的坚决进行问责。三是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宣传打击拒执犯罪的典型案例,为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截至2016年年底,该院对涉嫌拒执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10件10人,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拒执罪案件2件2人进行公开宣判,1起涉诉信访案件以拒执犯罪立案后,顺利执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