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余冬梅 夏燕萍) 近年来,新县检察院在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始终坚守“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妥善将群众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于萌芽状态。

领导接访,落实首办责任。该院实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每月5日、15日、25日为检察长接待日,院领导轮流接待来访群众,倾听群众呼声,热情解答疑难,直接批办、督办举报线索的查处工作,做好文明接访的表率;落实检察长包案制度,负责首访接访的检察长对其接待的案件,采取定时限、包调查、包处理、包结案、包息诉的“一定四包”措施,对排查出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其他院党组成员按照业务分工亲自过问、督促,随时掌握案件进程。

建立台账,规范案件管理。该院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范围的,严格按照程序,依法受理,仔细分析其来访的原因并认真做好接访台账登记,对于首次、重复来访者分类建立个人信访档案;对疑难复杂信访案件,控申部门与责任部门共同制定接访及处理预案,严格按照时间和工作要求完成化解任务,杜绝因工作不到位引发的次生矛盾。

摸排取证,解决合理诉求。接到信访案件后,该院控申部门根据案件情况,联合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约见信访人,摸清信访源头,诊断信访症结。同时,依照法定程序,通过查阅卷宗、走访知情人、调查取证等方式把信访人的合理诉求解决到位并做好答复信访人工作。

协调联合,强化释法说理。该院干警始终坚持“诚心、热心、耐心、暖心”的“四心”工作法,做到文明、热情、规范接待。同时,针对接访的不了解案情,了解案情的不参与接访的问题,积极完善以控申部门牵头、各案件办理部门为支撑的联合信访释法说理机制,围绕不同案件处理决定,实行承办人员为主、接访人员为辅的说理模式,强化说理工作的专业性、针对性和准确性,共同做好信访案件的释法说理工作。

这些举措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新县检察院实现了连续多年涉检赴省进京零目标、零纪录,有效化解了各种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