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余冬梅 张路)为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活动,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及时纠正司法办案中发生的违法行使职权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近日,新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及自侦、控申部门干警认真学习了高检院下发的《对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学习过程中,该院检察长陈军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规定》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控申部门要认真办理反映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控告、申诉和举报,认真贯彻落实《规定》要求。二要依法正确履职。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行使职权,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对干警在办案工作中发生的过错行为和违纪违法行为,根据《检察官法》《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要注重分析研判。对受理的控告、申诉和举报的审查办理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对查实的问题,剖析司法不规范问题的原因,强化内部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必要时,经审查批准,向社会公开。通过通报查实的问题,形成倒逼纠错完善机制,促进规范司法、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