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峰 刘东辉)今年以来,商城县检察院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确保涉案财物管理安全。
该院一是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落实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二是立足办案实际,进一步强化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和处理的监督管理,认真把好每一道关口,使监督管理贯穿于每起涉案财物案件办理的全过程。三是规范程序,坚持收缴和管理分离,做到涉案财物管理合法规范。四是不断完善台账登记、扣管分离、文书监管、现场监督、综合审查、违纪规定处理等制度,以制度抓管理,促规范。五是明确责任,对涉案财物实行专人、专账、专库、分类管理,杜绝违法处理涉案财物的行为。六是及时做好涉案财物的移送与接收工作。七是强化监督,每年对涉案财物工作进行两次专项检查,不定期对案管、自侦、计财、公诉等部门严格执行“两个文件”情况进行抽查,促进了涉案财物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