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 李浩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根据党章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与时俱进提出的工作要求。一年多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推进“三转”,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一些地方也存在诸如上转下不转、内转外不转、明转暗不转等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聚焦中心任务,持续深化“三转”,全面履行职责,以新的成效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深化“三转”,思想认识要再提高。认识是行动的先导。“三转”是科学应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对反腐败工作规律认识深化的必然结果,是反腐败工作思路调整的必然选择。我们要充分认识“三转”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增强“三转”的自觉性和紧迫性,持续深化“三转”,努力做到思想上共通共鸣、认识上高度统一、行动上步调一致,以思想观念的率先变革引领职能、方式和作风的进一步转变。只有认识上去了,我们的工作才能有质的飞跃。

深化“三转”,执纪观念要再修正。当前,一些纪检干部“三转”不到位的根本原因是出在政绩观和价值观取向上,看重查大案、看重查贪腐案,而忽视查小案、忽视查作风方面的案件。深化“三转”,要修正这一观念,树立查办大案要案是政绩,抓小抓早也是政绩,而且是更大政绩的观念。转变执纪监督政绩观,就是要在执纪理念和执纪方式上,突出执纪特色,坚守纪律底线。要处理好纪与法的关系,坚持纪、法分开,摆正纪、法位次,做到纪严于法,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要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查办作风类案件、抓早抓小就是“治病树”“正歪树”,只有这样才能养护好整个“森林”;要处理好“抓大”与“抓小”的关系,大的案件要查,小的作风类案件也要查。

深化“三转”,部门职责要再明确。党章规定,纪委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这说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等重要,抓党风是纪委义不容辞的责任,是主业中的主业,必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纪检监察机关各部门也有明确的职责分工。我们要认真研究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有关要求,明确部门职责,明确自己的职责,分清责任,聚焦主业,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各部门之间要做好协调,有大局观念,与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同频共振,积极配合职能调整,优化工作流程。

深化“三转”,是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的必然要求,既要观一时之变,更要观长效之态;既要看一域之功,更要看全局之效。我们只有把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的精神学习好、领会好,迅速跟上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的步伐,统一思想、乘胜前进,才能把“三转”推到更高的层次,推向更广的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