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余小东)被告人宋某自2010年起,在光山县某镇第一小学大门附近十多米处经营一家文具店。自2014年9月上旬起,被告人在文具店内设置两台老虎机和一台弹珠机,容留付某、唐某、胡某等多名小学生用硬币玩老虎机和弹珠机赌博,经学校老师和学生家长反映,当年9月16日,公安机关对被告人的文具店进行现场检查,依法收缴老虎机2台,弹珠机1台,游戏币1727枚,一元硬币160枚。

光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宋某以营利为目的,在小学校园附近设置赌博机,容留未成年人赌博,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缴纳罚金,认罪悔罪,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表现,遂判处被告人宋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已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