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3·15”脚步越来越近了,今年中消协确定的消费维权主题是“携手共治,畅享消费”。营造良好的消费维权环境,需要全社会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只有当消费者、商家、职能部门、媒体都行动起来,才能看到实效,实现无忧消费、畅享消费。

1994年,我国实施首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去年3月15日,修订完善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始实施。20多年来,我们的消费环境确实大有改善,法律法规也在逐渐完善,但消费侵权行为依然在不断发生,消费者权益保护仍然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其实,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消费过程中的各方都有责任。

首先,商家要诚实守信,多一份责任感。良好的消费环境,不仅是消费者想看到的,也是各个企业想看到的。信誉是企业的生命,企业的信誉植根于消费者的权益之中。侵害消费者的权益实际上就是砸企业的“牌子”;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说就是维护企业的信誉。诚信公平的消费环境能够直接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企业诚信和消费信心是成正比的。

其次,相关部门要依法行政,建立快速、合理、公平的处理投诉机制和畅通高效的维权渠道,做好监督,使维护消费者权益成为常态。同时,加强对市场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健全产品质量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诚信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将严重违法不诚信经营者记入不良经营警示系统,使失信者无处躲藏。

再次,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正是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才会助长更多霸王条款。比如,一直以来,只要不能报销,大家就很少主动地在消费过程中向商家索要发票。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还需提高识真辨假能力、科学消费能力,改善消费结构,在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要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人人都要为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尽一份力。

总之,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正如今年“3·15”主题宣传海报中所展现的画面:众人挽起坚定有力的手臂共同团结在消费维权的周围。画面中的众人既是消费维权的参与者,也是畅享消费的实践者;既是社会各界维权力量,也是普通消费者。这是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理念和消费环境不断改善的美好愿景。

□殷 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