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建国 杨俊鹏)近年来,新县检察院不断完善侦查信息化相关机制,进一步加强侦查信息化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

建立共享机制,形成侦查合力。该院与县公安局联合建立协助工作机制,实现信息查询、开展追逃防逃工作、户籍查询、边境控制等数据共享,进一步拓宽信息化侦查渠道,提高工作效能。同时,与全县反腐败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共同建立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增强打击职务犯罪工作合力。

运用公共查询系统,增强侦查实效。该院安排专人负责情报信息查询工作,明确查询流程和审批程序,为情报信息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通过市检察院公共信息查询系统,积极开展“网上初查”工作,加大对犯罪嫌疑人的银行存款流向、通话记录等查询力度,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增强侦查人员开展信息化侦查的主动性和创新性。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犯罪嫌疑人的通话记录等信息进行分析,根据相关数据得到涉案有关信息。

利用移动通讯平台,拓宽侦查渠道。该院利用通讯信息平台、QQ、微信等,及时发现案件信息,获取电子证据,多渠道收集办案相关信息,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精准跟踪,提高抓捕准确度和效率,促进案件办理。

开展侦查技术培训,提高侦查能力。该院积极组织干警开展信息查询技术和侦查技术培训,以专题讲座、模拟实训、经验分享、成果演练等多种形式,实时了解公共信息查询和情报分析最新技术手段的使用规范和操作方法,全面加强干警对信息化侦查的认识,增强侦查信息化应用能力,提高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