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朝地

我叫许朝地,1994年12月毕业分配到罗山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司法技术室主任、执行局副局长,现任罗山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回顾多年来的司法实践,我最大的体会是:当好一名基层法官首先要有一颗爱民之心。

2009年10月,在中国红十字会“奉献爱心,挽救生命”的感召下,我自愿报名加入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光荣地成为一名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2010年5月,信阳市红十字会接到中华骨髓库通知,我与北京一位16岁白血病患者HLA初配相合。得知这一消息后,当即表示愿意履行捐献承诺。为了给患者捐献高质量的造血干细胞,从配型成功开始,我就开始戒烟戒酒,坚持早上跑步,晚上在河边暴走,加强体能锻炼。两个多月下来,减轻了体重,增强了体质。2010年7月15日,在河南省肿瘤医院经过3个多小时的捐献过程,我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这份珍贵的“生命种子”,被迅速送往北京,并顺利为患者进行了移植治疗。据省红十字会反馈,生命种子送往北京后,患者移植手术非常成功。就这样我用一周的痛苦挽救了一位小患者的生命,换回了一个家庭的幸福。

也源于这一小小善举,我获得上级的肯定,更收获了老百姓对我的信任。2010年7月,70岁高龄的申请人徐宏业,得知我因捐献干细胞身体虚弱而仍在为其协调案件的情况后,主动放弃了3万余元利息,使得案件协调难度大大降低,一起历时11年的执行积案得以圆满执结。

当好基层法官,必须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必须要用真情去办案。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就是要实实在在处理好每一位当事人的矛盾。

当事人杨某等申请执行楠杆镇某居委会承包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一直拒不履行。该案进行到执行程序后,我发现双方抵触情绪非常大,被执行人多次扬言要带领群众围堵法院。

2010年7月下旬,适逢我捐献造血干细胞归来,了解该案情况后,我带领承办人员到被执行人处,找到相关人员及乡村干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第一次被10多个群众围着吵吵嚷嚷,什么事也没有办成。第二次我吸取教训,只找案件相关人员座谈,耐心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直到下午1点多钟,由于身体虚弱,体力不支,我豆大汗珠往下掉,面色苍白。同行的同事向在场的村干部说明我刚刚捐献干细胞回来,身体较弱,几个村干部语气缓和了许多,劝我早些回家休息,并表示尽量多做群众工作。接下来的一个多星期,我又连续3次找他们做思想工作,面对我的真诚与执着,他们终于同意将首批执行款存入银行由我们划走,余款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并按期履行完毕。

2010年年底,我院受理刘某申请刘某某返还宅基地一案,此案双方当事人系叔侄关系,诉前曾因宅基地问题多次向县委、县政府上访,矛盾异常尖锐。当地党委政府面临巨大信访压力。眼看执行期限将至,我带领承办人员,并协调乡政府相关部门人员3次到当事人家中对其进行说教并组织和解,但是效果甚微。当事人扬言“即使法院执行了我也不会了事,要么伤人,要么上访”。案件陷入进退两难境地,经过反复研究案情并报院长批准决定强制执行。2011年5月11日,我带队进入执行现场开始强制执行。现场清理完毕,机械正在开挖基础时,被执行人小声说了一句“法官能不能再给我们调解一下?”是啊!老百姓挣几万块钱不容易。面对当事人几万元损失和案件的社会效果及执行现场风险,一股强烈的责任感油然而生。我立即指挥停止开挖,现场组织调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并当场兑现。被执行人被我们负责任的工作态度所打动,当场表示撤回所有上访材料,并兑现承诺。就这样我们通过办理一起执行案件,附带化解了当地政府的一起信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