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力推进全市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信纪发〔2013〕12号文件和9月26日全市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现作如下通告:

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及财政供给事业单位,务必于2013年10月15日前将本部门(系统)“吃空饷”各类人员情况全面如实上报。对在上述规定时限内主动上报的,可免予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未按规定时限如实上报的,经上级核查组核查或群众举报调查属实的,将严肃追究单位领导、相关责任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信阳市专项清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