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董王超)日前,罗山县法院从“三个常态化”入手,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长效机制,坚持边查边改,在“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中找差距、补短板,进一步提高法官的审判能力。

制度管理常态化。该院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责任,制定《案件质量评查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对案件质量评查的步骤及原则、庭审标准、评查结果的运用等作出了规定。

评查点评常态化。该院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无法参与现场评查的案件,通过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将庭审全过程录下来,由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场“挑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对共性问题,统一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个性问题,要求案件承办人限期改正。

评查考核常态化。该院建立科学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实行分级与分类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质效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业务部门和个人所办的案件总体情况进行打分,并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档案,作为年终业绩考核、职级晋升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