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 瑛 陈 娟)近年来,浉河区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和谐的原则,积极推行“阳光审判”,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严格落实审判执行公开制度。为了确保审判执行公开制度落到实处,该院制定了《案件流程管理规程》、《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对案件的运行过程作了详细规定,从而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积极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建立了信访工作责任制、接访工作机制、案件下访机制等,积极为群众解答法律难题,主动听取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该院制定了《浉河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对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次数、案件类型等作出了详细规定,进一步提高了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积极性,有效地增强了裁判过程透明度。
三是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与沟通制度。该院制定了《浉河区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管理办法》,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重大、疑难案件审理。同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定期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