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不成起纠纷

收人彩礼应退还

2011年9月20日,李某经他人介绍与王某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当天李某通过介绍人给王某6000元钱作为见面礼。同年9月26日,按照农村习俗,王某到李某家“看家”,李某通过介绍人再次给王某8000元礼金及礼品。后因双方发生矛盾终结了恋爱关系。李某在索要彩礼未果的情况下,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返还其彩礼14000元。近日,罗山县法院审理了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依法判决被告王某退还原告李某彩礼款14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经人介绍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后,原告李某按农村习俗给被告王某彩礼14000元。现双方终结恋爱关系,原告李某要求被告王某退还其彩礼于法有据,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孔晶晶 罗 浩)

妻子欠钱丈夫不认

法院判决共同偿还

2008年6月,张某向李某、秦某夫妻二人经营的面包房供应原材料,从此,他们建立了业务关系。起初,在李某、秦某夫妻二人的共同努力下,面包房的生意非常好。后来,因李某经常出去赌博,面包房靠其妻子秦某一人经营,生意越来越差,在进原材料时,秦某给供应商张某打欠条40000元。2012年5月,张某发现情况不对,便向秦某索要货款,秦某说没钱,并让张某向其丈夫李某讨要。当张某找李某讨要时,李某说:“欠条是秦某给你打的,与我无关。”张某无奈之下,将李某、秦某夫妻二人诉至浉河区法院。近日,浉河区法院判决李某、秦某二人共同偿还张某的本金及利息。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秦某系合法夫妻关系,秦某为共同生活对外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廖 毅 霍端楠)

擅自砍伐林木169棵

被判缓刑并处罚金

2012年4月,何某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其购买来的169棵杨树砍伐,折合立木蓄积20.8916立方米。案发后,何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近日,固始县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违反森林法规,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购买来的杨树砍伐,其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案发后,被告人何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何某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饶亚军 吴未未)

拒不执行判决

最终获刑二年

2004年,李某先后向王某及其侄子借20.9万元钱后,李某夫妻二人到上海开办“鑫达羽绒制衣厂”。王某叔侄二人索款无果,将李某诉至法院。2008年6月,光山县法院判决李某履行还债义务,李某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2011年4月,光山县法院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2年7月23日,李某被上海警方抓获。近日,光山县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二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背诚信,对所负债权人的合法债务无正当理由而产生抵触情绪,故意转移财产,隐藏处所,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戴启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