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红星 徐 军
创先争优活动既是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纪律建设的有力举措,也是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提升司法行政事业的难得机遇。自2010年4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四个重在”的总体要求,充分挖掘和发挥基层司法行政的职能优势,大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等重点工作,不断强化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执业”的理念,夯实司法干警队伍建设基础,有力推动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市司法局设党组1个、党委4个、1个党总支、16个党支部,共有党员325名。自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雷丽萍为组长的活动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指导协调全局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同时,市司法局制定了《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实施方案》,将绩效考核、日常考勤、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管理制度结合到创先争优活动中,保证活动有规可依,增强了可操作性,保障了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开展。
为使全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充分认识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参与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市司法局召开了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传达了省、市创先争优活动的会议精神,下发《实施方案》,并在司法局网站开设创先争优活动宣传栏,确保每个党支部和党员都明确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活动载体,更好地参与到活动中去。
强化措施,齐抓共管,推动活动协调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伊始,市司法局党组就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实施方案》一步步扎实开展。
一是建立联系点,协调指导活动开展。市司法局建立了处级干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联系点制度,该局党组书记、局长雷丽萍带头联系市律协党总支部,其他党组成员和处级干部也联系到各个党支部,具体指导、帮助联系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协调一致,形成合力。2012年3月,在省司法厅组织的创先争优活动征文比赛中,雷丽萍撰写的《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 认真做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论文获得一等奖。
二是公开承诺,严格明确责任。为使活动实效真正惠及于民,市司法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建立健全公开承诺机制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队伍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目标要求,积极向社会公开承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主动为政府排扰解难。同时,市司法局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向社会公开承诺2012年办理的八件实事,目前,件件实事得到落实,受到群众的好评。
三是抓住重点,突出司法行政特色。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业务部门的党建工作,雷丽萍在联系市律师协会时,亲自指导律协党总支结合律师行业实际,制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把握工作重点,并以组织开展“办案质量标兵”、“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法律援助志愿者”等评选活动为载体,把广大律师党员吸引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激励他们争创佳绩、遵纪守法、弘扬正气、服务群众,充分发挥了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强化结合,协调联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
市司法局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不是流于形式,为了活动而活动,而是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不断丰富活动内容。
注重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相结合,一是做好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仅上半年,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26件,其中,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209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排查矛盾纠纷9136件,调成8870件,调成率达97.1%;认真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二是创新法律服务、监狱劳教、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措施,实现社会安全稳定。半年来,全市律师为残疾人代写法律文书129份,减免费用2万余元。律师参与党委政府信访接待520次,接待信访群众1800人(次),平息上访11起;各公证处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援助900件,减免费用27.5万元;司法鉴定共办理农民工、残疾人、下岗职工减免114件,减免费用2.3万元;监狱劳教单位牢固树立安全稳定“首位意识”,实现无逃跑、无非正常死亡、无狱所内发案、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传染性疾病流行和食物中毒、无袭警事件“六无”目标;在刑释解教人员管理上,切实把握思想对接、人员对接、法律文书对接、帮扶措施对接四个环节,加强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建设,全市已接收刑释解教人员649人,其中刑释467人,解教182人,全部建档列入帮教计划。
注重与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各项活动相结合。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让人民满意”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责随职走、心随责走”主题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紧密结合,与监狱劳教所单位开展的迎世博安全竞赛、监所规范化管理年、监所基层基础建设年、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等专项活动紧密结合,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共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的扎实开展,使我市司法行政各项事业蒸蒸日上,人民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公证行业无一例错证、假证现象,司法鉴定行业采信率100%,人民调解、司法考试等工作均实现了人民群众零投诉。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市司法局连续两年被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责任目标暨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2011年度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现历史性跨越,获得了全市政风行风工作第六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办实事考核评比第五名的好成绩,被市政府授予“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