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许 伟)去年以来,商城县法院为了解社情民意、调处矛盾纠纷、宣传政策法律、倾听意见建议,树立人民法官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推行了“法官村长”工作制度。
该院“法官村长”刘玉生了解到该县朱裴店村为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修建了一口百亩大塘,虽经村里多方筹资仍有部分工程款无法支付,于是将此事记在心上。随后,刘玉生到县水利部门协调。经过多次协调,最终县水利部门为该村拨水土保持资金1.5万元,帮助朱裴店村解决了资金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