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树山 有 山)近年来,息县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执法为民、执法便民、执法护民的要求贯穿检察工作始终,不断畅通诉求渠道,积极解决民生诉求,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实行全院“一体化”信访服务模式。该院建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处理涉检信访问题领导小组,落实首办责任制度、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包案责任制等,形成以控申科为主、业务科室共同参与的“一体化”信访服务格局,依法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今年以来,该院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9件46人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涉检信访案件3件。

推行刑事和解工作机制。该院对交通肇事或因邻里纠纷、家庭矛盾而引发的故意伤害、过失致人伤害等应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的轻微刑事案件,坚持以教育、挽救为主的原则,在捕前、诉前组织案件当事人进行刑事和解,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以此实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今年以来,该院在“调解”的前提下,已对2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

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该院与县公安机关、法院协调,制定了《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试行)》,对轻微刑事案件“侦、捕、诉、判”四个环节的诉讼时限进行界定。近3年来,该院在审查批捕环节上,2日内准确决定轻微刑事案件134件158人;在审查起诉环节上,依法办理轻微刑事案件154件181人,个案办理平均时间为7天。

完善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工作机制。该院对不服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涉及弱势群体案件,在做好群众申诉工作的同时,积极与县法院进行沟通,以检察建议的方式建议县法院启动再审程序,促使群众的诉求能够得到及时解决。今年以来,该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均被县法院采纳。

建立民生问题调查研究机制。该院通过社会调查,发现轻伤害案件、交通肇事案件占每年受案总数的1/3,而这两类案件由于涉及民事调解与赔偿,处理得好坏直接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因此,该院依照规定,对这两类案件的酌定不起诉处理明确了硬性规定,杜绝了办案人员随意决定的现象,保证了案件的公平、公正处理,确保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