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 实)为了推动“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深入开展,今年以来,平桥区检察院以“创全国模范基层检察院,创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制定了《平桥区人民检察院建设学习型检察院、培育研究型检察官活动方案》,提出了“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培养研究型检察官”的新思路,着力把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把学习创建活动与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该院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宣讲教育活动,认真组织专题学习,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水平。

把学习创建活动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该院围绕平桥区委的中心工作,把检察工作放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上,找准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切入点,进一步深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充分发挥打击、保护、预防、监督等各项职能作用,增强服务发展实效。

把学习创建活动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紧密结合。该院把三项重点工作贯穿到认真履行批捕、起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各项检察工作中,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抓住执法办案的重点和法律监督的薄弱环节,力争在解决法律监督重点问题、改变监督薄弱环节上取得新成效。

把学习创建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该院把学习身边先进典型作为重要抓手,引导干警对照先进找差距,学习先进见行动,立足岗位做贡献,把创先争优活动落实到更好地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上;落实到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努力破解制约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科学发展难题上;落实到主动服务群众、调解纠纷、化解民怨上。

把学习创建活动与文化育检活动紧密结合。该院不断丰富检察文化建设的内容和载体,广泛开展各种群众性文化活动,激励检察干警致力于文学创作,倡导和谐文化,引导干警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积极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工作氛围。

把学习创建活动与开展检察理论、实践问题研究紧密结合。该院加强与法学教学研究单位的交流与合作,形成检察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的强大合力;加强与法院、公安和司法等部门及其学会、协会、研究会的学术交流和理论研讨,吸收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理论研究成果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