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9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信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包盛柏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信阳市2010年财政决算和2011年1月—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杨淑萍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市政府《关于信阳市2010年财政决算和2011年1月—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继续落实《信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信阳市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加强预算编制工作,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刚性;严格政府债务和投资项目管理,高度重视防范财政风险;深化部门预算,规范政府采购,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善始善终做好市本级公务员和相关人员津补贴调标工作,努力完成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