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 瑛)今年以来,浉河区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加强督查工作为抓手,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决了一大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该院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该院把督查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责任到人,分头实施,切实承担起抓督促检查的责任,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成立了领导小组,院长亲自抓,指定专人办理督办案件,确保上级督办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所督办案件的及时妥善解决。二是深入排查,按时上报。每一季度接到区委督查通知后,该院均围绕涉法涉诉、重访积案、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入排查,对排查的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承办人和办结时限,并经院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按时上报区委督查室。三是严格督办,做到“四有”。由专门督查人员集中时间和精力进行督办,要求案件承办人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及时采取法律措施,切实有效地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对每一件办结的案件,均能做到“四有”,即有正式办结报告、有相关原始凭证、有当事人态度、有当事人联系方式,并对办结案件的案卷资料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做到一案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