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董王超)今年以来,罗山县法院围绕“三项重点工作”,采取四项举措,深入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确保此项活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该院一是明确审判管理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构建严格的审判质量监控体系、科学的审判绩效考评体系、明确的审判管理责任体系和有效的审判管理保障体系;改革和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运转的审判管理机制,努力实现审判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二是成立审判管理组织机构。在全市基层法院率先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并积极开展工作。三是完善审判管理责任体系。按照全员管理、全程管理、全面管理的基本要求,将审判管理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及每个办案人员。四是健全审判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制度,定期对审判工作运行情况进行综合统计分析;强化审判流程管理,突出审限监督,促使审判流程管理信息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完善《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法》,加强和改进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工作,严格做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全面提高审判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