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卢展工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牢记责任使命、突出发展为民。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委书记卢展工的重要文章、重要讲话及“何平九论”精神实质,在实际工作中,以领导干部作风转变促进领导方式转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科学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在学风上转变,以好的作风抓学习

学习是领导干部增长才干、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也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重要途径,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总开关。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以好的作风抓好自身的学习,不断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驾驭全局的能力。当今是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结构激烈变化、矛盾和问题凸现的时代,如果不注重学习,不在学习和工作中提高自己,就难以立足。我们要树立不断学习、不断提高的思想观念,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理论知识、重大战略思想的同时,还要自觉学习现代经济知识、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和社会管理知识,用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用先进知识和文明成果充实自己。同时要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狠下工夫,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实际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新作为,转化为加强世界观改造的思想指引和精神动力,做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的表率。

二、在务实上转变,以好的作风抓落实

省委书记卢展工强调,“要把心思放在研究问题、谋划发展、推动工作上,而不是用在参加很多活动上”。对待工作,我们都要有一种殚精竭虑、全然忘我、激情工作的精神境界,要有一种孜孜以求、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要有一种干就干好、精益求精、誓争一流的工作标准,要有一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坚强意志。要大力倡导立说立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坐而论道、空泛议论的不良现象,坚决反对拈轻怕重、回避矛盾的不良现象,坚决反对虚报浮夸、弄虚作假、耍花架子、作表面文章的不良现象。我们要勇于治“虚”治“假”,敢于治“漂”治“浮”,切实做到讲实话、知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把干部作风建设体现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对认定的事咬住不放,抓住不松,抓出成效。要对定下的事,持之以恒,一抓到底,不半途而废。要做到说一句是一句,干一件成一件,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掷地有声,执行有力。要紧紧抓住“不落实的事”,严肃批评“不落实的人”。对已办完的事报结果,正在办理的事报进度,没有完成的事找原因。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要问责追究,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我们要认真践行“四个重在”和“三具两基一抓手”,自觉摆脱文山会海和迎来送往,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克难攻坚、推动改革上,用在加快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上,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第一线,形成定期开展调查研究的工作机制,下单位、进社区、去农村、到学校,聆听群众的真实声音,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探索大有作为的发展之策。要以身作则,自我加压,树好形象,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尽心履职、积极作为。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形成“千斤担子众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奋发有为创大业”的工作局面。

三、在为民上转变,以好的作风抓服务

省委书记卢展工强调,“领导干部要把为民负责看得重一点”。领导干部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摆正与群众的位置,真正把群众当主人,一切为了群众,在工作上相信和依靠群众,要增进与群众的感情,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带着感情做好群众工作。要与基层群众心连心、同甘苦、交朋友,及时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关注群众期盼,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要把民生放在首位,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善解民之忧,善解民之难,善兴民之利,善乐民之心。领导干部要改进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建立健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和保障群众权益制度,认真实行信阳“四家工作法”。扎实开展好 “领导干部下基层,排忧解难促和谐”活动,深入基层了解民情民意,切实解决群众最急迫的利益问题。要认真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大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稳定在一线加固、作风在一线转变、科学发展在一线体现。我们要常怀为民之心,多办利民之事,恪守安民之责,努力在全县营造经济协调发展、百姓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四、在考核上转变,以好的作风抓奖惩

完善干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问责机制,为促进干部优良作风养成提供制度和组织保障。要研究制定符合科学发展观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的绩效考评指标,建立固始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绩效台账。要在推动科学发展、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中心工作、承担极难险重任务、应对突发事件等工作中考核和识别干部,每半年开展一次社会满意度测评。要把考核、测评结果与干部选用相挂钩,与评先奖优相挂钩。对考评较差、公信度低的领导干部,根据不同情况,采取调离、降职、诫勉等方式处理。完善群众评议监督机制,扩大群众对干部政绩考核的参与程度。

要建立对干部作风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从密切联系群众、勤俭节约、决策民主、创新务实、遵纪廉洁等方面,把作风建设量化成可操作指标,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并把检查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依据。要加大惩处和问责追究力度。严肃查处制造虚假政绩、骗取利益和荣誉的行为,切实纠正在发展过程中与民争利、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等问题;严肃查处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中违反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土地征用、节能减排等方面政策的问题和案件,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营造良好环境;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问责制,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履行职责中出现的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从爱护、保护干部出发,切实做到监督检查从严、批评教育从严、问责追究从严,使干部不敢懈怠、不敢腐败、不敢专权、不敢失责,切实转变作风。

五、在清廉上转变,以好的作风抓自律

要把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着力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要坚决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加强党性锻炼,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廉洁从政,勤奋从政,做道德操守的表率,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讲操守,重品行,生活情趣要健康,精神追求要高尚,明辨是非,克己慎行,慎重交友。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反对奢侈浪费、攀比铺张的不良风气,将有限的财力用于经济发展和改善困难群众生活,做到清正廉洁,生活正派。

要健全党内民主监督机制,健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司法、社会和新闻媒体等监督机制,加强监督制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阳光”交易机制,推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突出在选人用人、工程项目和资金分配使用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的“阳光”运行。要前移监督关口,不仅要考察干部的“工作圈”,还要考察干部的“生活圈”和“社交圈”,使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敬畏群众、敬畏社会,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和服务理念。

六、在导向上转变,以好的作风抓用人

选好用好干部是转变干部作风的关键。只有解决好了选人用人的导向问题,才能解决好干部作风问题。我们要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五重五不简单”,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市委“五个常态化”选拔任用干部。选好用好那些重实际、说实话、干实事、求实效的干部,选好用好那些一心一意干事业、聚精会神谋发展的干部,选好用好那些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的干部。注重选拔思想品德好、个人能力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四好”干部和激情创业、热情干事、真情做人的“三情”干部,在全县上下营造干事创业、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一是树立崇尚实干的导向,注重选拔求真务实、埋头苦干、默默奉献、不事张扬、不跑不要的干部;二是树立重视基层的导向,注重选拔基层和生产一线的优秀干部,选拔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努力工作的优秀干部;三是树立鼓励创新的导向,注重选拔思想解放、勇于创新、锐意进取的干部;四是要树立群众公认的导向,注重选拔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同时,要“治庸、治懒、治散”,对工作作风不扎实,观念陈旧,艰苦奋斗意识不强和“不干事”、“干不成事”、行政不作为的干部,予以通报、警告、停职、降职甚至撤职等组织处理。通过正确的用人导向,褒奖那些贡献突出的干部,支持那些一身正气的干部,鼓励那些老实干事的干部,鞭策那些不思进取的干部,教育那些跟风行事的干部,惩处那些贪污腐败的干部,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