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 强 张红权)近年来,淮滨县检察院在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时,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证据观念,始终坚持“敢抗、会抗、抗准”的原则,严把民行案件抗诉质量关,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院一是认真审查申诉人的申诉状、原审卷宗的答辩状、庭审笔录及原审判决书等,详细了解申诉人的申原因和案件事实、审判程序,做到心中有数;二是严格执行逐级汇报制度,对每一起拟提请抗诉案件,案件承办人向民行检察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检察长作详细汇报;三是不断提高提请抗诉书的制作质量,切实转变以往民行抗诉书“言多必失”、“提请抗诉书宜粗不宜细”的观念,在提请抗诉书说理性工作上下工夫。

2010年以来,该院先后向上级检察院提出抗诉案件5件,采纳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