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 辉)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检察机关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近年来,罗山县检察院构筑“三条防线”,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机制。
构筑内部监督防线。该院对自侦案件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监督,制订了《自侦案件监督若干规定》。对不捕、不诉、撤案、不立案、改变定性的案件,进行案件监察,将干警办案质量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明确院领导和中层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求做到“五必”。即:对干警交往情况“必知”、对干警有不良苗头“必问”、对出现群众投诉“必接”、对违法违纪“必查”,干警有重大事项“必报”。
构筑干警家庭防线。该院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发出“管好自家人,当好贤内助”的倡议书,倡议干警家属念好“廉政经”,定期走访干警家庭,了解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
构筑社会监督防线。该院干警经常深入乡镇、企业、居委会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了解和掌握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及干警的评价。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监督,使对干警的监督延伸到社会的每个角落,形成内外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