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食品监管体系,一直都是问题出现了再去治理的“马后炮”模式,更为糟糕的是,食品安全信息长期不透明和不公开,出问题后,个别地方首先想到的是去捂去瞒,消费者一直处于“不明真相”的状态。
张全中委员指出,一个不容忽视的现状就是上报制度只对上负责,不对消费者负责。上报制度的实质是,食品质量出现问题,当地政府发现后须向上级政府层层报告,而非对消费者通报。社会上的行业协会与消费者团体,被排除在上报体系之外。上报制度最大的问题是,制度中没有公民的位置,一切服从于政府与上级的需要,而不是公众与消费者的需要。正是由于公民在国家的食品安全中没有位置,食品的安全就没有保障。上海熊猫查出三聚氰胺超标8个月才对消费者公布,正是上报制度只对上级政府负责,不对消费者负责的体现。
张全中委员建议,食品安全问题,应该第一时间告知消费者。造成食品不安全的因素很多,食品开发商利欲熏心及监管部门失察失管是两大主要原因。保证食品安全要扩大监督范围,政府相关部门要将食品安全覆盖“从农田到餐桌”食品链的所有方面,更重要的是,食品安全信息应当明确、及时地告知消费者。特别是在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出现后,信息的透明发布更加重要,应当建立起相关的信息发布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