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圣华委员认为,整体上看,我们的企业还是好的,但急功近利、见利忘义的企业在当下还是不少,这一点,我们无需讳言。之所以出现接连不断的食品安全事件,除了我们的个别企业诚信和道德缺失外,就是法律对违法者的惩罚力度太小了:消费者除了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应该说,这种标准的处罚丝毫不能威慑到企业。
对于中国奶粉行业的自戕行为和个别不法奶粉企业的道德缺失,陈圣华委员无不痛心:中国奶粉给中国的孩子造成的伤痛在短期内不可能消除——从阜阳“大头娃娃奶粉”,到2008年爆发的“三聚氰胺奶粉”,以及直到现在都阴魂不散的“雌激素奶粉”,加上现在出现的“皮革奶粉”,中国的孩子还有什么奶粉可以放心地喝呢?
陈圣华委员谈到,保障食品安全本来是对食品生产企业最低的、最起码的要求,企业应加强自律,坚守食品安全的底线。但是,一些食品加工企业为了一时的利益,在整个行业“潜规则”的怂恿下,不惜损害百姓的健康,冒着触犯法律的风险,干起缺德的行为。在这方面,我们的企业还真的应该学习日本的食品企业,日本企业在经营时不忘社会责任,以诚信为本,获得消费者的信任,才得以最终做大做强。无论在哪个地方,企业都应该以社会责任为基础,消费者的信任是企业生存的前提,一旦丧失消费者信任,即使是百年老店,也只有破产一条路。所以,对于敢坑害消费者的不法企业,一定要在齐声谴责的同时,重罚到其破产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