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吕寅达)今年以来,淮滨县检察院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警车管理,确保了警车管理使用“零问题、零事故”,维护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完善制度,统一车辆管理。今年年初,该院根据工作实际,重新修订了《淮滨县人民检察院警车管理条例》,进一步健全了机制,规范和落实了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一是完善和严格执行用车派车制度,杜绝私自出车、违规用车以及非专职驾驶员随意驾驶警车等情况发生;二是完善和严格执行警车停放制度,严禁警车停靠在宾馆、饭店、休闲娱乐等场所;三是严格执行警车入库制度,要求下班后和双休日车辆必须入库停放,特殊情况限时入库,并由计财科监督报告分管检察长;四是完善和严格执行节假日警车封存制度。
明确责任,严格责任追究。该院制定了《淮滨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警车管理使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淮滨县人民检察院警车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了“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连带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主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警车使用申请人、警车使用人的责任,并把警车管理使用列入警车所属部门的绩效考评,一旦发现违规使用警车车辆,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给予连带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开展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该院一是开展警示教育。针对少数驾驶员开快车等现象,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案例警示教育,通报了全国检察机关发生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剖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做到警钟长鸣。二是结合今年开展的“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活动,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有关文件。三是开展法规教育。坚持每月集中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警车管理使用规定》、上级检察机关关于车辆问题的通报及有关警车管理的法律法规,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杜绝酒后驾驶滥用警灯警报器、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等违法违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