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平检宣)在9月1日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宣传工作会议上,平桥区检察院宣传工作受到省检察院表彰。自2008年以来该院已连续三年获此殊荣。
近年来,平桥区检察院按照省检察院检察宣传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为推动平桥检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舆论支持,3年来,在各级报刊杂志共发表各类新闻宣传稿件386篇,其中,在中央级媒体发表稿件75篇,在省级媒体发表稿件52篇,在市级媒体发表稿件259篇,在市级电视媒体播放专题影视片3部,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在全市位居前列。
该院宣传工作之所以能够保持较好发展势头,一是摆正位置,强力推进。平桥区检察院新一届党组成立以来,对检察宣传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把检察宣传作为全面展示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推动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提高社会公信力的有效途径和接受监督的桥梁。二是综合运用新闻媒体,努力实现最佳宣传效果。该院既重视党报党刊又依托检察专业报刊,既重视中央、省级新闻媒体又重视本地阵地,既发挥平面媒体作用又善于利用影视媒体,注重“面”,使全院综合工作“响”起来;突出“点”,让检察业务工作亮点亮起来;拉长“线”,将全院各项工作与检察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展示平桥检察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三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宣传良性发展。强化激励,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强化协作,形成检察宣传工作的整体合力;强化培训,努力提高全体检察干警从事宣传的热情与素质,有力推动了全院检察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