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纪委,市管各管理区、开发区纪委(监察室),市直有关单位纪检组(纪委),中央、省驻信有关单位纪检组(纪委):

为了深入推进《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的学习贯彻,努力达到“让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廉政准则》入脑入心,让广大人民群众家喻户晓”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法规纪律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经研究,市纪委决定于2010年8月至2011年3月集中对我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廉政准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中央颁布的《廉政准则》“八个禁止”、“52个不准”等相关内容。

二、检查对象

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市直有关单位,市管各管理区(开发区),中央、省驻信有关单位各级党员领导干部。

三、检查方法

市纪委每月重点抽查《廉政准则》中的部分条款(时间、内容、安排见本报今日二版)。检查将采取闭卷测试、现场问答、电视访谈等多种形式随机进行,各级各单位的学习情况和抽查结果将及时在信阳电视台和《信阳日报》“学准则、话廉政”栏目里刊播。

联系电话:6366608 6366609

中共信阳市纪委

201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