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息县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关系,将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作为落实“两保一高”总体要求的一项重要措施,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规范程序,强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高度重视,强力推进

(一)领导重视,科学决策。2008年,县委、县政府将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全县重要议事日程,四大班子联席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并对《息县综合整治土地保障科学发展实施方案》进行讨论研究,科学论证,科学决策,做出了“土地万亩整治”的决策,并把“土地万亩整治工程”列入2008年全县“十大实事”。

(二)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将土地综合整治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耕地保护和土地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纳入政府绩效目标体系,落实共同责任机制。重点考核土地整治工程质量、进度、效果和群众满意度。把考核结果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分配、建设用地计划和用地指标相挂钩。

(三)加强领导,部门联动。成立了全县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国土、县发改、县财政、县农业、县建设、县水利、县林业、县电业、县审计、县公安、县纪检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县直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职能,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明确各乡(镇)政府为项目实施主体,各乡(镇)主要负责人是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主导者和第一责任人,形成了“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四)政策引导,规范运作。为保证土地整治工作的连续性和规范性,继县政府出台《息县综合整治土地保障科学发展实施方案》之后,2010年,县政府又相继出台了《关于印发息县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支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和土地综合整治资金整合的意见》、《关于印发息县贯彻城乡增减挂钩政策促进新农村建设试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进一步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强化了责任,规范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

二、科学规划,精心组织

(一)规划先导,理清思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利用村镇体系规划和产业集聚区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成果。在全面深入开展村庄建设用地现状和土地整治潜力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息县实际,编制《息县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村规划》,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目标,以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为方向,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合理安排土地整治的规模、用途和布局,促进耕地规模经营,人口集中居住,产业集聚发展。

(二)城乡统筹,增减挂钩。在实施过程中,息县坚持“建新与拆旧相挂钩,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的原则,新村建设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用地规模不准超过拆旧村面积70%,建新与拆旧的周期不准超过两年,建新拆旧与土地综合整治同时进行。复垦的耕地要保证质量不降低,面积大于新村占用的耕地面积。在集体建设用地整治中,留足农村非农建设发展用地,节余指标经核定备案后,其收益优先投入村庄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改善农民生产居住生态条件等,以提高当地群众参与土地综合整治的积极性。

(三)试点引路,全面推进。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确定项店镇董围孜村、岗李店乡方老庄村等6个行政村为全县土地综合整治的试点村。目前,正在实施项店镇董围孜村土地综合整治一期工程项目,设计规模2500亩,总投资800万元。新村一期建设规划128亩土地,旧村庄复垦土地面积500亩,净增耕地372亩。修建水泥路面5.5公里,坑塘改造5个,面积120亩,基本农田整理520亩,中低产田改良650亩。

(四)规范程序,严格标准。一是制定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范村实施程序和土地整理项目实施程序,从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工程实施和竣工的验收等每个环节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确保土地整治项目达到规范运作。二是严格工作程序。在项目规划设计的编制和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过程中,充分尊重当地群众意见,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特别是在项目实施阶段,对于非主体工程尽可能由所在地农民承担,让农民直接受益。在项目论证过程中,邀请市、县专家及群众代表参与。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县纪检、监察及检察机关监督工程招投标的全过程。三是严把工程质量关。委托工程监理公司进行质量监理的同时,组织县财政、县农业、县环保、县交通、县水利、县林业等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工程质量监督小组,对土地综合整治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三、整合资金,整体推进

(一)整合各类惠农资金。整合农业部门的标准农田建设、种植小区及沼气工程建设资金,农办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交通部门的村村通工程资金,电力部门的农业排灌电网建设改造工程资金,林业部门的农村林业生态项目资金一并打捆使用,投入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充分发挥各项资金集中使用的叠加效应和规模效益。

(二)严格资金的管理。建立严格的项目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分类按项目管理,并严格按照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实施。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专账管理、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思路,加强监管和审计。

(三)建立激励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立激励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土地综合整治。

土地的综合整治,有效地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满足了各业发展用地需要,推动了新农村建设,提高了基本农田质量,拓展了发展的空间,我县初步实现了“耕地趋规模经营集中、居住趋中心城镇集中、产业趋园区集中”的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