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是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抓手和新的平台,是解决建设用地指标的有效途径,是一项“政府得民心、投入得利润、农民得实惠”的民生工程。如何充分发挥土地整治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息县作了积极的努力。
自2008年以来,息县共组织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7个,投入资金9850万元,整治土地63858亩,新增耕地面积14792亩,有效地解决了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保证了全县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既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对用地的需求,也为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探索了一条符合息县实际的新路子。
强化综合整治意识
做好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是关键。需要通过广泛宣传,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综合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而达到从根本上做好工作的目的。
就息县来说,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有四个“必然要求”:
一是实现统筹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土地综合整治,不仅能促进农村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调整优化,实现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有效拉动农村需求,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粮食安全,还可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有关政策的运用,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空间,进而促进县域城镇化和工业化特别是产业集聚区的发展。
二是坚守耕地红线的必然要求。要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坚守耕地红线不动摇,必须切实抓好土地复垦,认真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做好耕地补充工作,才能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三是保障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国家和省、市对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尤其是占用耕地指标实行严格的管理,而息县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用地需求和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急需通过土地综合整治、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来解决县域经济发展尤其是产业集聚区发展所需的用地保障问题。
四是适应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央对土地整治高度重视,提出了具体要求,为综合整治工作指明了方向;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市政府对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强力推进,为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各地在土地整治工作中进行了有益探索,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为开展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土地综合整治可有效地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综合效益十分显著,具有旺盛的生命力,给我们提供了强大动力。
因此,我们适应形势,创新思路,扎实推进,使整治工作实现了“四大转变”,即从单一土地整理、开发、复垦向土地综合整治转变,从土地单项资金投入向整合使用相关资金转变,从保护耕地、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相对单一目标向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多目标转变,从国土资源部门一家管的方式向政府组织、国土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方式转变。
把握综合整治关键
近年来,息县的经济社会发展迎来了一个崭新时期,随着东部沿海部分产业向息县转移速度的加快,特别是大广高速公路、西气东输淮武段和宁西铁路二线等一批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工建设,占用息县耕地和基本农田7800余亩,以及工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的进一步加快,越来越多的涉及到用地规模扩大问题。
按照国家“占补平衡”政策要求,有占必须补。在开展综合整治、补充土地的过程中,息县作了积极的探索,主要把握了四个关键点:
一是明确整治重点。以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为核心,在现有的存量调整上做文章。通过平整农村土地、调整土地利用结构、进行沟渠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和整治“空心村”,对宅基地、废弃工矿用地、废弃采石场进行复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挖掘潜力,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同时,大力开展宅基地整理,采取经济、法律等多种办法,依法处理农村闲置、废弃住宅、私搭乱建住宅、村内空闲地等建筑或土地,不断提高农村宅基地整理成效。2008年以来,息县“空心村”、黏土砖瓦窑场与未利用地的整治面积有10000余亩。
二是强化整治责任。为确保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将土地综合整治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耕地保护和土地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纳入政府绩效目标体系,落实共同责任机制。重点考核土地整治工程质量、进度、效果和群众满意度。把考核结果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分配、建设用地计划和用地指标相挂钩。增强乡(镇)政府的责任感,有力地促进了土地综合整治的顺利进行。
三是注重政策引导。为保证土地整治工作的连续性和规范性,继2008年出台《息县综合整治土地保障科学发展实施方案》之后,2010年县政府又相继出台了《关于印发息县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支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和土地综合整治资金整合的意见》、《关于印发息县贯彻城乡增减挂钩政策促进新农村建设试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进一步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强化了责任,规范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
四是加强部门联动。成立了全县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国土、县发改、县财政、县农业、县建设、县水利、县林业、县电业、县审计、县公安、县纪检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乡(镇)长任成员。县直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明确各乡(镇)政府为项目实施主体,各乡(镇)主要负责人是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主导者和第一责任人,形成了“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创新综合整治机制
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平稳推进,我县充分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规划先行、循序渐进、多方筹资、农民受益”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做好规划是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的前提。息县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利用村镇体系规划和产业集聚区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成果,在全面深入开展村庄建设用地现状和土地整治潜力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编制了《息县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村规划》,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目标,以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为方向,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合理安排土地整治的规模、用途和布局,促进耕地规模经营,人口集中居住,产业集聚发展。
二是注重循序渐进。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以点促面,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确定项店镇董围孜村、岗李店乡方老庄村等6个行政村为全县土地综合整治的试点村。目前,正在实施项店镇董围孜村土地综合整治一期工程项目,设计规模2500亩,总投资800万元。新村一期建设规划128亩土地(住宅、学校、文化大院、新农村医疗室、老年公寓、给排水工程等),旧村庄复垦土地面积500亩,净增耕地372亩。修建水泥路面5.5公里,坑塘改造5个,面积120亩,基本农田整理520亩,中低产田改良650亩。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示范作用,孙庙、杨店、夏庄、长陵等7个乡(镇)相继组织实施了“空心村”整治项目,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是多方整合资金。按照“资金来源不变、使用用途不变,整合集中投放”的原则,以土地综合整治为载体,整合各类惠农资金,形成整体推进的合力。整合了农业部门的标准农田建设、种植小区及沼气工程建设资金,农办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交通部门的村村通工程资金,电力部门的农业排灌电网建设改造工程资金,林业部门的农村林业生态项目资金,一并打捆使用,投入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充分发挥各项资金集中使用的叠加效应和规模效益,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四是保障农民权益。取得群众支持、维护农民权益,是土地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的根本保障。息县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定激励措施,规定个人投资新整理的土地,不仅根据本村情况可以拥有若干年不等的种植权,而且还能获得500元/亩的奖励资金,鼓励当地农民参与工程建设,扩大农民的就业渠道和收益来源。如息县杨店乡喻庄村,群众自发投入资金42.32万元,整治土地246.8亩,获得奖励资金12.34万元;小茴店镇刘大庄村党支部书记自筹资金45.48万元进行“空心村”整治,土地整理总面积227.4亩,获得奖励资金11.34万元,新增耕地面积217.8亩,新增耕地率95.77%。
拓展用地需求空间
自2008年以来,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息县共进入耕地储备库补充耕地3391.8亩,不仅保障了重点项目用地,也满足了息县各业发展,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同时,也实现了全县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
一是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实施了大广高速公路占补平衡项目,补充耕地4052.3亩,补充基本农田3640.1亩。同时,利用耕地储备库指标170.7亩,保证西气东输淮武段和宁西铁路二线增建工程的建设用地。
二是满足了各类发展用地需要。利用耕地储备库指标615.5亩,组织报批了息县2008年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2009年乡(镇)建设用地,2009年第一批、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满足了息县各业发展用地。
三是推动了新农村建设。组织实施14个“空心村”土地综合整治,整治面积5990亩。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也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
四是提高了基本农田质量。在东岳、彭店、杨店等15个乡(镇)实施了基本农田整治工程,投资1600万元,整治面积32019.45亩,达到了“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的格局。
五是拓展了发展的空间。几年来,利用耕地储备库指标2058亩进行有偿异地流转,支援信钢扩建项目,郑东新区、商丘、漯河郾城区等调剂新增耕地指标。在自身受益的同时,也为重点项目和其他兄弟城市发展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