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过信阳工业城城东社会法庭社会法官的努力,一起土地赔偿纠纷得到成功化解。为感谢社会法官的耐心调解,当事人专程为城东社会法庭送来了锦旗,并竖起大姆指说:“社会法庭,真好!”

申请人徐大琴原为祠堂村肖庙组的村民,父母在世时承包了村里9亩多柴山,现被石武高铁信阳站建设单位的弃土场占用。徐大琴所在村民组认为土地承包合同因其父母亡故已解除,徐大琴出嫁后户口也已经迁出,无权获得石武高铁建设部门赔付的补偿款。而徐大琴认为父母的承包合同还没有到期,自己又是合法的继承人,补偿款理应赔付给自己。双方各执一词,久争不下。徐大琴随向信阳工业城城东社会法庭提出了申请,寻求帮助。城东社会法庭的社会法官经多方查证,根据继承法和土地承包合同法相关法律条款,认定徐大琴对所占柴山附着物有合法继承权,应该得到补偿款。社会法官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到村民组做了大量协调工作,并提出相关解决办法,村民组最终对此表示认可。目前,徐大琴已拿到首批附着物补偿金4000元。

信阳工业城城东社会法庭自成立以来,一直把为民利民便民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原则,主动服务,耐心调解,快速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有效地维护了工业城的社会和谐与稳定,受到辖区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