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信阳工业城城东社会法庭社会法官积极投身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充分利用对生活环境、群众动态熟悉,对辖区发生的矛盾纠纷能及时掌握的便利条件,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将大量的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取得明显成效。
2010年4月1日,袁寨村村民刘祖宏驾车将平桥区肖王乡新店村村民陈训华撞倒,导致其左小腿骨折。双方到社会法庭诉求,要求帮助他们调解此事。接案后,社会法官立即介入,多次到医院和交警队了解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经社会法官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陈训华得到了医疗费24500元,误工费及其它赔偿50000元,双方握手言和。此案从受理到结案仅一周时间,当事人激动地拉着社会法官的手说:“社会法庭真是秉正义,倾心维权为民安啊。”
群众利益无小事。对于群众的诉求,哪怕一点小事,社会法官都当成大事来办,对每一起矛盾纠纷都努力化解。
2010年1月5日,城东办事处马岗村村民段军礼来社会法庭反映:他的责任田返租费被哥哥段发礼领走两年多了,自己多次上门讨要都被拒绝。双方为此事多次发生争吵甚至厮打。接到诉求后,社会法官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经了解,这块责任田原由段军礼承包,后由段发礼代耕,2007年、2008年的返租费均被段发礼领走。2009年,段军礼向其讨要时,段发礼以代耕为由拒绝退还,双方互不相让。社会法官坚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诚待人,向兄弟俩耐心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最终使兄弟俩达成调解协议,拥抱在一起:“是社会法庭挽救了我们的兄弟感情。”
截至目前,城东社会法庭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3起,成功调解29起,其中交通事故4起、土地纠纷19起、劳务纠纷4起、利益分配纠纷3起,有效地化解了矛盾,消除了不安定因素,维护了工业城辖区的社会稳定,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