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革命的深入开展
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第一部土地法大纲 1929年5月底至6月上旬,鄂东北特委在光山县南部柴山保召开第二次联席会议,根据党的六大关于《土地问题决议案》,制定了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第一部土地法大纲——《临时土地政纲》。这部《临时土地政纲》在土地的没收范围、分配原则等方面,均作了比较切合边界地区实际的规定,其颂布时间仅晚于1928年12月颁发的井冈山《土地法》半年。
《土地政纲实施细则》 1929年12月27日至29日,鄂豫边区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光山县南部细吴家召开,大会在总结前一段土地革命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鄂豫皖革命委员会土地政纲实施细则》,使土地法趋于完善。这部《土地政纲》仅晚于1929年4月颁布的《兴国土地法》8个月,早于全国其它根据地。
全国唯一留存于新县的《土地法》一级文物 1931年11月7日至20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瑞金召开,大会通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令》。新县保留着全国唯一书写在青砖墙上的《中华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土地法草案》。
深入开展土地革命 作为豫东南革命根据地的发源地,商城农民在土地革命中,有12.6万人分得了22.95万亩地。
红军公田 1931年11月5日,鄂豫皖苏维埃政府发出的通令“决定以乡为单位,提起一石至五石不等的土地作为红军公田”。
土地革命的深入 在创建、巩固和发展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过程中,土地革命随之广泛深入地开展起来,推翻了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实现了广大农民群众“耕者有其田”的夙愿。土地革命不仅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激发了广大农民革命和生产和的积极性,而且促使翻身农民为保卫胜利果实,积极参军参战,为红军的壮大、根据地的巩固与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也是鄂豫皖革命斗争能够长期坚持的原因。
李先念“扩红”的故事 原国家主席李先念是在鄂豫皖战斗、工作时间最长的卓越领导人。1931年10月,李先念任陂安南县苏维埃主席时,亲自动员并带领300多名青年加入红军,被传为佳话。(未完待续)
(本文由鄂豫皖革命纪念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