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孔 斌 范俊巍 吴 霞)近年来,新县纪委监察局针对一些行政执法不够规范等问题,在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经过两年的努力,有效预防了少数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中随意裁量、违法裁量、滥用自由裁量权等现象的发生,促进了依法行政,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

抓清权,梳理裁量事项。为此,新县纪委监察局会同物价、财政等部门对全县46个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分类列出“行政权力清单”,并在《新县人民政府网》、《红城清风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清理,全县46个行政执法部门共保留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35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146项。

抓细化,明确裁量标准。怎样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由“粗”变“细”,由弹性变刚性?新县对经清理核定保留的“权力清单”,按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四个方面,制定《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标准汇编》,细化行政处罚标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标准,使群众对行政执法标准一目了然。

抓简化,分解裁量权限。新县对经清理核定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从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社会监督的角度出发,科学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在行政审批方面,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在行政收费方面,对行政收费标准、条件和权限进行细化、量化和具体化;在行政处罚方面,将处罚裁量标准划分为几个等级。

抓制度,健全长效机制。新县研究制定了《新县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了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公开制度、行政处罚投诉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违法处罚责任追究制度等,并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从制度层面控制了执法行为的随意性,压缩执法行为的“自由裁量空间”,较好地规范了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