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新县八里畈镇村民李某的妹妹在李某的大力帮助下,在李某家附近建起了一个小型砖厂。砖厂建成后,李某购得一辆三轮车帮助搞运输。2009年,八里畈镇街道居民建房突然增多,砖供不应求,经济效益直线上升。丰厚的利润让李某心里非常不平衡,他不愿意再仅仅为砖厂运输,而是要求与其妹妹合伙经营。其妹则坚决不同意,认为砖厂效益差时哥哥不闻不问,现在生意好了,便要求合伙,根本没有任何道理。于是二人心里都很不快,因为赌气李某不再给购砖户送砖,妹妹无奈又另找别人帮忙,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2009年4月初,李某将其妹妹生产经营用的电线剪断,不准其生产,工厂损失很大。妹妹找来电工接电时,李某坚决阻止,要与电工拼命。两家矛盾激化到顶点,一场战斗爆发了。妹妹、妹夫被打伤,双双住进医院。经鉴定,分别为轻微伤和轻伤。气愤之下,两人准备将李某告上法院。
此时,作为维护一方稳定的“保护神”——八里畈司法所了解情况后,首先派人找到李某进行思想教育,可是李某仍不听劝说,态度强硬,坚决不许妹妹的砖厂继续经营,扬言谁要接电,就要谁的命。调解顿时陷入僵局。
司法所经过认真研究分析,认为李某所剪电线的产权应属电力部门,如果让电力部门出面解决也许效果会好些,便找到供电所所长。于是,电力部门便作为一方当事人参与了该案。电力部门向李某说明电线的产权属电力部门,他的行为损害了电力部门的利益,并讲清了该行为的后果严重性。经多次劝说,李某同意接电。但是,医疗费怎么办呢?司法所的同志又找到李某妹妹和妹夫,耐心劝说:“你们是兄妹,现在你哥虽然做错了,但是我们还是建议你放弃医疗费的索赔,一是为方便以后经营,二来也为今后亲戚来往留条后路。”妹妹经过权衡,放弃了诉讼、索赔的念头。
最终三方达成调解意见:电力部门负责接电,李某不再闹事,妹妹放弃应得的医疗费。看到妹妹如此大度,李某表示从此不再干预砖厂的正常生产经营。一场有可能发生的民转刑案件就这样在司法人员的耐心调解下避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