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延春 骆 楗)新时期检察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面临新的、更高的要求,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固始县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俱进,积极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实现了“四个转变”。

运行方式从封闭式监督向开放式监督转变。该院打破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相对封闭的格局,步入开放式监督的轨道。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发放征求意见卡等形式,主动深入到群众中,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及时掌握情况,主动开展工作目前已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出征求意见函100余份,了解干警执法守纪情况。为在更广泛的社会空间内“透视”检察干警的行为,该院监察部门采取了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的方式,对干警执行有关规定情况(如“七条禁令”、“五条禁酒令”、院规章制度)进行监督管理,对在突击检查中迟到、早退的4名干警,按规定进行了通报批评和罚款处理,使干警作风进一步严谨起来。

运行程序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事后监督是一种被动消极的监督,突出强调工作重点放在查处干警违法违纪上。现在,该院由以往片面强调查办案件向标本兼治,着眼防范方面转变。日前,该院将副科以上干警合法收入来源、收入登记、财产运转、子女就业等党风廉政情况进行公示,为群众行使监督权利提供必要的信息来源。

监督方式由单一型监督向复合型监督转变。该院采取自我监督与纪律监督并重、个别环节监督与全程跟踪监督并用、公开监督与隐形监督并施、组织监督与社会监督并行、个案责任追究监督与领导责任追究监督并举等措施,逐步实现干警监督系统化、科学化,切实改进传统的单纯依赖纪律监督和组织监督的做法,弥补了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先天性”不足。

监督的内容由一般向重点转变,坚持查处与保护并重。该院结合实际,把握重点,突出查办利用和滥用检察权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案件;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违法办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责任事故的案件;违反上级明文规定和“禁令”,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以及执法作风大检查规定的三类重点案件和领导批办交办、人大代表转办、新闻媒体爆光、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同时,防止和纠正只注重调查不注重效果,或只注重惩处、不注重保护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