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奖惩分明是提高执行力的有力武器。执行力能否高效推进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关键在于奖惩机制能否有效运转。信阳“禁酒令”之所以能长期坚持下去,并在全国许多地方推广,除了监督机制健全外,关键在于我们有了严明的奖惩机制。所以,无论我们干任何事业,只要决策正确,目标明确,再加之有力的奖惩机制把关,任何事业都能无往而不胜。

执行力,源自企业管理理念。随着形势发展,执行力的理念日益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渗透,并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执行力就是实施发展战略、实现发展目标的能力,是贯彻战略意图、完成预定目标的操作能力,是将思想转化为行动、把理想变成现实、把计划变为成果的能力,即我们通常所讲的“贯彻落实”能力。执行力是智力、魄力、胆识、毅力、学习力、创造力的总和。没有执行力就没有竞争力,也就没有发展力。

奖励是门管理艺术,无论奖罚,皆为手段,目的在于更好地提高人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各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深圳在全国率先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公务员队伍执行力,就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举措。比如,我市六城联创工作进展得之所以如此顺利,关键是市委、市政府的奖罚政策分明,保证了执行力。再如,针对“禁酒令”的举报有奖制度。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县、乡三级督察工作办公室均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论什么人、什么酒、什么事,一经查实,均给予举报人奖励。

“赏不可不平,罚不可不均。”奖惩分明是提高干部组织执行力最有力的武器,同样它对于提高一个部门甚至一个单位的执行力也会发生巨大的影响。只要赏罚严明,奖惩分明,才能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绩效。曹操违纪,自罚“割发代首”;街亭失守,诸葛亮“挥泪斩马谡”……历史之镜,无不证明只有奖惩分明才能始终保持整个干部队伍的活力与激情。比如,3年来,我市因违反“禁酒令”受到处理和追究的人员300多人,其中包括10余名处级干部和数十名科级干部。据悉,市委、市政府近期将表彰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先进单位,此举也体现了奖惩分明。

谁应该奖,谁应该惩?只要定出工作目标、明确业绩标准、科学进行评估,严格兑现奖惩,提高行政执行力就有了基本保障。这几年,我们的“禁酒令”、我们的六城联创,我们的干部作风,我们的阳光流程……哪一项工作,哪一回成就,哪一次辉煌,不都是以实绩论奖惩,凭能力用干部,才创造出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良好环境!因此,掌握科学的执行方法,必须善于论功行赏,奖惩分明。赏罚既是执行的内在动力,又是执行的外部压力。有了它,执行力才可能持续,才可能提高。凡是执行力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那里的赏罚就分明,人心就顺畅,工作积极性就高;反之,执行力就弱,平均主义就盛行,主动性、创造性就较差,工作效率就较低。运用赏罚之道,重在及时、分明、适当、相济。如此,执行就会变被动为主动、变服从为服务,就会顺畅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