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 辉 刘 建)近年来,商城县法院发挥职能作用,拓宽调解矛盾渠道,积极探索联合调解、委托调解、协助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加强纠纷调解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综合各部门职能,联合调解。该院在县委、县人大和县政府的支持下,与各乡镇及有关职能部门合作,建立联合调解工作机制,综合各部门职能,协调互动,最大限度化解各类纠纷。

借助组织优势,委托调解。该院在调解工作中,充分利用相关组织熟悉案情、接近当事人、了解民风民俗、掌握行业惯例等优势,将简单的民事案件和行业性较强的案件委托社区、行业协会等组织进行调解,效果明显。

动员社会力量,协助调解。该院将群众工作方法与司法调解相结合,积极调动人民陪审员、律师、法律援助人员等多方社会力量协助调解,扩大调解工作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