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娄云丽)连日来,罗山县人民法院开展全国生态日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将庭审现场设在乡村、把法治课堂搬进景区,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能参与的方式,让生态法治理念落地生根。
司法有温度,普法零距离。罗山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在辖区某小学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该案中,当事人虽然及时办理了采伐许可证,但在实际采伐中超越许可范围,触碰了法律红线。规整的庭审现场、庄严的司法仪式,让前来旁听的辖区居民沉浸式观摩完整庭审流程,直观认清破坏林业生态的违法成本与法律后果。
庭审落幕,普法接续。承办法官结合案件开展精准以案释法,重点提醒群众:及时办理采伐许可证是依法采伐的前提,但持证不等于可以超范围采伐,必须在许可证载明的获批范围内采伐,不能超越许可范围,否则同样可能构成滥伐林木罪。法官用乡村通俗语言讲透法理、说清后果,同步发放宣传资料,让环保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以真实案例敲响生态保护警钟,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域、教育一片。
服务有广度,送法进景区。罗山县人民法院干警走进龟山湖风景区开展普法活动。景区核心区域,普法横幅醒目亮相,主题展板有序陈列、图文并茂,向往来群众展示罗山县人民法院生态司法履职成效、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核心内容。
活动中,干警们告别单向灌输式宣讲,立足景区文旅特色,面向往来游客、经营商户、景区工作人员,围绕河湖保护、生态管护、文旅经营环保规范、日常生态守法义务等高频场景,一对一答疑、点对点普法。活动还将普法宣传与便民服务深度融合,向群众发放普法手提袋、宣传扇等印有普法宣传内容的小礼品,让生态法治知识融入日常。
联动有力度,普法润民心。罗山县人民法院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罗山分局,在罗山县世序广场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两家单位设置宣传点,向过往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宣传彩页、生态保护法律常识等宣传资料。法院干警现场讲解、答疑解惑,把生态法治知识送到群众手中,引导群众从日常生产生活做起,自觉守法护绿。
从巡回审判到景区、广场全域普法,罗山县人民法院立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新起点,让生态司法既有惩戒力度,更有治理温度、宣传广度。下一步,罗山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延伸审判职能,常态化推进巡回审判、场景普法、以案释法工作,不断创新生态司法服务模式,履职守护绿水青山,以全民法治共识赋能绿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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