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段黎明)“停车场没有无障碍车位,即便有车位也缺少标识、没有轮椅通道,出门太难了!”残障群众的呼声,成为固始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心头沉甸甸的责任。
“无障碍设施是城市文明的标尺。用法治温度化解‘出行焦虑’,我们责无旁贷。”6月30日,该院检察官祝旭东如是说。今年以来,该院以公共停车场无障碍停车位不规范问题为切入点,开展专项监督,推动停车环境显著改善。
亲身体验,摸清痛点。检察官对城区所有停车位数量在50个以上的25个公共停车场逐一实地调查、亲身查验。依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停车位100个以下的停车场,应设置至少1个无障碍车位;100个以上的,须达总数1%;城市广场、绿地、道路等场所不少于2%。调查发现,除温州商贸城停车场外,其余24个停车场均存在无障碍车位数量不足、未施划轮椅通道线、无障碍标志及引导标识缺失等问题,严重影响残障人士便利出行,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磋商+建议”,闭环整改。该院会同县城市管理局开展磋商,厘清监管职责,于2026年4月14日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全县公共停车场及人行道泊位无障碍环境。县城市管理局迅速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整改,于6月10日书面回复整改完毕。6月26日,经“回头看”核查确认,全县公共停车场无障碍车位已全部完成整治提升,实现“设置规范、标识清晰、功能完好”目标。
群众满意,没有终点。“现在车位好找、离出口近、宽度达标,上下车和放置轮椅都宽敞方便。”在一家大型超市停车场,一位老年残疾人欣慰地说。
“无障碍停车位是保障残障人士出行‘最后一公里’的关键。无‘碍’之后更有‘爱’。”祝旭东表示,固始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行政部门协作,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常态化、规范化,让每一位残障人士都能平等、有尊严地融入社会,共享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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