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晓军)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近日,固始县人民检察院与固始县妇联会签了《关于建立和加强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依法有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根据协作机制,固始县人民检察院与固始县妇联建立日常联络、线索移送、信息通报、联合专项活动、宣传联动等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统筹协调,抓好督促落实。工作范围包括妇女人格权益保障、平等就业权益保障、加强女职工特殊保护权益落实、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保障、督促反家庭暴力相关制度落实、特殊妇女群体权益保障以及其他与妇女权益密切相关的领域。为促进双方职能优势互补,县妇联依托基层组织网络广、贴近群众的特点,精准捕捉权益受损线索;县人民检察院则发挥法律监督与公益诉讼职能,将维权诉求转化为法治实践,实现“发现—干预—解决”的全链条响应,共同推动妇女司法保护工作的专业化发展。
按照协作机制要求,固始县人民检察院与固始县妇联将加强统筹谋划,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络员,加强常态化联系,保障妇女权益协作机制的顺畅运行。同时,双方还将积极围绕保障妇女权益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全社会营造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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