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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股不分山 分利不分林

我市发放全省首批集体林收益权证


本报讯(记者 高晶晶)11月27日,全省首批集体林收益权证发放仪式在光山县举行。发放集体林收益权证既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关键一步,更是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让乡亲们共享改革发展红利的重要实践。

光山县作为我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先行区,推行“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改革模式,将集体林地收益权分配到户,收益权证发放到户,既坚守了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底线,又创新了收益分配机制。

光山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不分割到户,经营权统一掌握在村集体,实现林地资源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又将集体林地资产的收益权明确分给每一位集体成员,让大家不需要分散经营管理,就能公平分享林业发展的红利。

“这种模式既破解了分山到户后难以规模经营的难题,又打消了乡亲们丧失林地权益的顾虑,有助于大力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培育特色林业产业,助农增收,真正实现‘集体获收益、林农得实惠、林业得发展’的多方共赢。”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权益,全力支持县、乡、村三级持续改革探索,加强政策指导、资源统筹和服务保障,推动集体林改革向纵深发展,让群众共享更多的改革成果,让我市的绿水青山持续转化为“金山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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