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余旻昱)近日,平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平桥区人民法院3名同志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
会上,平桥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梅发友宣读了平桥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职务任免的议案。金蕾同志任平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郑凤竹同志任平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胡蝶同志任平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在庄严的国徽见证下,新任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举行。从“心”开始,从“新”出发,新任职人员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用实实在在的履职本领,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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